〔2017〕163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 根据农业部计划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的函》(农计(示范)函〔2017〕61号)要求,请及时做好2017年度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总结,并填报示范区2017年建设情况表,同时,慈溪、宁海、象山、奉化须另外提供典型示范经验案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月6日前通过农民信箱将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和建设情况表报市农业局计财处。 联系人:徐晓彬 89186656 附件: 163号附件.pdf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的函(农计(示范)函〔2017〕61号)
bet28365365体育在线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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