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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6 ? 来源: bet28365365体育在线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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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考核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年是农村承包地确权“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到年底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越来越紧迫,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深化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怕难怕烦松懈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确权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做到干劲不减、措施不弱、队伍不散,确保改革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县、乡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各区县(市)、镇乡领导班子换届后,要及时调整充实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其中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海曙区要抓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要夯实村级组织的工作责任,要把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村级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承诺,换届前要指导督促现任村干部不放松,换届后要及时指导新老干部做好工作衔接,明确职责任务。同时,要及时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和培训,使相关人员尽快熟悉土地承包情况、吃透政策精神、掌握操作流程、把好技术规范,确保工作不断档、质量不降低。

三、牢牢把握时间节点

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牢牢把握时间节点,江北区要在6月前全面完成合同签订、测绘成果专项监督检查、数据库汇交、权证换发、档案整理等工作,并通过综合验收;其他区县(市)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承包地实测,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权证颁发率达到80%以上,在具备接受验收条件的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综合验收。各地要按照今年目标任务,拉高标杆,倒排时间,细化方案,建立台账,分时逐项落实任务,确保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区县(市)确权办要在4月底前将今年工作进度安排报市确权办。进度快的区县(市)要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测绘工作,进度慢的区县(市)要加快测绘进度,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测绘工作,对已经完成测绘的村,要抓紧进行审核公示确认,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进行补测核实。要压实测绘单位责任,落实测绘人员,并合理调度,有序加快推进。市里将继续实行月报统计和通报,对进度慢的地方要组织督查和约谈。

四、严格把控工作质量

进一步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标准规范开展工作。要指导测绘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对测绘成果质量的“两级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权属数据和登记信息纠错机制,确保权属调查成果符合标准规范、得到农民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要重点抓好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经农户签字确认的关键环节,避免漏签或未经授权代签,防范弄虚作假行为,并保存好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视频、照片等原始证明材料。同时,要积极引入“监理”机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全程监理。要通过专家检查、相互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确权成果的质量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

五、认真开展成果验收

各区县(市)要参照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测绘成果专项监督检查和自查工作,做好数据入库合库前后的质量检查,确保确权登记数据真实完整、格式规范、空间参考一致、属性关联关系正确。对具备检查验收基本条件的区县(市)要及时申请市级综合验收,争取10月底前有2个区县(市)完成综合验收,力争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综合验收。要重视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涉及的农户基本信息、地理信息数据保密管理和成果应用时的脱密处理,保证原始数据安全。

六、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解决疑难问题的工作机制。要及时公开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询权,畅通问题反映解决途径,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依靠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处理农民群众疑难遗留问题,防止滋生蔓延,防止出现重大信访事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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